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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鸡”飞进山货店“自投罗网” 民警第一时间送它回家
时间:2022-05-24作者:人民法制维权网 阅读:118

    本网讯 (朱善永 孟德强)“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这句老话,形容在50年代东北地区物产丰富的谚语。家中老人们常说, “那时候狍子用木棒就能猎到,野生的鱼都不用网,到河里用瓢就能捞到,野鸡非常多有时都飞进人家屋里的饭锅里”。

    随着近年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海林分局加大了辖区野生物、植物保护力度,林区的野生动物种类逐渐繁多,原来在山林里都难看到的“野鸡”,如今也飞到了群众的山货店里,这是要“自投罗网”……

 

    5月24日上午,海林派出所接到辖区商户业主吴某电话求助称,他在自家门市房内打扫卫生时,突然飞进来一只大鸟,一头撞在山货柜台的商品上。吴某赶紧上前用编织袋子将大鸟罩住,虽然吴某是专卖各种山货的,但他知道此鸟必定是野生动物,于是第一时间拨打了辖区派出所的电话进行求助,接警后,海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地。

    海林派出所民警从吴某手中接过这只鸟。仔细查看,这只鸟除了长尾羽少许脱落,其它部位未见伤痕,行动敏捷有力。民警初步断定此“鸟”为“野鸡”,至于类属于哪种,不能断定。由于事发地点是居民区,并且这“野鸡”的爪子非常锋利,民警怕它伤害到人,决定先带回派出所查看情况。

 

    民警将此鸟带回派出所后,检查此鸟身上是否有损伤,经过仔细产看后此鸟能正常飞行,身体并无损伤,后将此鸟带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东山林区放飞到山林里。

 

    野鸡,又叫山鸡、雉鸡。性情活泼,善于奔走而不善飞行,喜欢游走觅食,奔跑速度快,高飞能力差,只能短距离低飞并且不能持久。食量小,食性杂,胃囊较小,容纳的食物也少,喜欢吃一点就走,转一圈回来再吃。喜欢各种昆虫、小型两栖动物、谷类、豆类、草籽、绿叶嫩枝等。

 


责任编辑: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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