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群众来信
困苦时,是及时雨;寒冷时,做厚棉衣
时间:2022-05-29作者:人民法制维权网 阅读:118

——哈市南岗公安分局帮助多名走失老人回家

       本网讯(朱善永)“能力作风建设年”开展以来,南岗公安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理念,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锤炼信仰,提升本领,基层基础工作能力实现了极大进步。近日来,南岗分局民警在社区走访中,帮助多名走失老人,找回了自己的家,收到群众家属的一致好评。

 

          527日深夜十二点,气温骤降,冷雨淅沥。哈双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一名老人在辖区某物流园门口徘徊,老人衣着单薄,浑身冻得打哆嗦,可能是找不到家了。民警曲剑涛、赵磊即刻出警,将老人带至附近的保安室,为她递上食物。在初步询问中,民警没有找到和老人身份相关的线索,老人神情恍惚,词不达意身上也没有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家属联系方式但民警没有放弃,依然耐心引导老人回忆起和家人的点点滴滴,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工作,老人终于想起了女儿的名字,民警通过移动警务终端找到了老人的家人和联系方式。原来,老人姓芦,家住平房区,由于身患小脑萎缩意识常常不清晰,527日早上,老人出去遛弯后就没有回到家中,家人正心急如焚的全力寻找。凌晨三点,老人的儿子终于迎回了自己的母亲,激动的感谢民警:“谢谢你们帮我找回母亲,你们为我解决了难题。”

 

    5月26日上午,大成派出所民警吴斌、辅警巴皓,在辖区走访中,看到一名在顶雨行走的老大爷,立即上前问询帮助。果然,老人找不到自己的家了。但在询问中,老人只能含混的说出自己的姓名,完全不记得任何信息,只是说“家在附近住”,民警就将老人的照片发送至“社区工作群”中进行调查,但是辖区各个社区都表示,没有该名住户。民警只好根据其提供的不完整的姓名信息开展调查,终于在工作一个多小时后,联系上老人的儿子。原来老人今年将近九十岁了,并不在大成辖区居住,而是在几公里之外的通达辖区居住,当孩子找到老人的时候,激动的向民警致谢:“感谢民警,不顾麻烦帮我找回父亲,你们是老百姓的好警察。”

 

        5月23日,辖区群众周女士来到芦家派出所送来一面印有“为民排忧情深似海、尽职尽责关爱百姓”的锦旗,感谢民警帮助其找回家人。

          513日,周女士来到芦家派出所求助称,一直抚养自己的叔叔早上不辞而别, 可能是去了自己在香坊的老住所,老人患有智力残疾,很可能会出现危险,副所长田海波立即行动,按照周女士提供的信息,在南岗和香坊两个区间,调阅监控,寻找老人的足迹。由于监控并不连续,有的时候只能看到零散的人影。但民警并没有放弃信心,终于在两个小时的努力后,找到了老人在群力出现的关键信息,以此帮助周女士和家人实现了团聚。为此,周女士特意送上锦旗致谢:“为了帮助我,民警连口午饭都没吃,他们是真的帮我们解决难题!”

       困苦时,是及时雨;寒冷时,做厚棉衣!南岗分局将坚持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载体,从点滴入手,从细节入手,帮助老百姓办实事,解难题,为提升百姓的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而不懈努力。

 

 责任编辑:天眼

(本文来自群众来信,其观点不代表人民法制维权网的观点,本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人民法制维权网提示

    请你记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 警灯闪烁,警笛长鸣,只为铸就生命通道

  • 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四名民辅警协助消防队成功从火海中救出女主人并扑灭一起民房着火

  • 一颗赤子心 万万警民情——记“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哈市南岗分局荣市街派出所​

  • 交警大队开展“六一”儿童节 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主办:人民法制维权网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通用网址:人民法制维权网  陇ICP备17004562号-3
北京编辑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莲宝路9号云云国际905室 联系电话:17056000026 技术支持:飞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