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善勇 沈重)为切实做好夏季禁毒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努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7月18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齐齐哈尔分局泰来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向过往群众发放《禁毒知识手册》和宣传单、印有禁毒宣传标语的禁毒宣传品、开设现场禁毒知识讲座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详细介绍了毒品种类、毒品的鉴别方式、毒品的危害等知识及如何提高防毒、拒毒、识毒的能力。引导群众远离毒品,号召广大群众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正确观念。通过解答群众的各类有关毒品知识方面的疑问,呼吁大家积极参与到禁毒行动中来,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识毒、防毒能力,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毒品防范的知识,营造了共同预防毒品、宣传毒品危害、打击毒品犯罪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天眼
(本文来自群众来信,其观点不代表人民法制维权网的观点,本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人民法制维权网提示
请你记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 上一篇:宝清县万金山乡:小菇娘 大产业
- 下一篇:无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