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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老法官的信仰
时间:2018-10-16作者:王松 阅读:118

(通讯员:王松2014年,我有幸成为永善县人民法院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在这其中,浓厚的文化氛围让我感受到了法院这个大家庭的温暖,有身边同事像亲人一样的关怀,有老一辈法官二十年如一日的坚守……

2017年,我被安排到调处中心做法官助理,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和学习,我不仅专业知识有所进步,更是钦佩主审法官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和对法律事业的追求。

有这样一位老法官,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他都一心为民,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法律的阳光照进当事人的心中。

公正廉洁,他始终牢记心中。作为一名法官,不能知法犯法,更不能拿当事人的一针一线。他说,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就是贬低自己的人格。记得今年年初,凌某起诉王某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案件受理后,电话通知王某某来领取应诉手续,因不满凌某的做法,王某某一直拒绝应诉。为及时化解双方矛盾,减小对子女的伤害,他常常利用下班时间作双方的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天中午刚上班,王某某便出现在我们办公室,除了诉说案件情况以外,他还提出希望凌某回心转意,两人补办结婚证。法官告诉他“有这样的想法是好的,但你必须拿出诚意来,我们也会开导凌某。”临走时,王某某将一条香烟用黑色塑料袋装好放在法官的办公桌上以表感谢,被他当场拒绝并加以批评。后经调解,凌某撤回起诉。

司法为民,他从不懈怠。每次把案件分在手中,就会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并整理出解决方式。如果有不能联系或者案件特殊的,便通过村委会等了解双方情况。在去年临近过年的时候,胡某甲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大儿子胡某乙起诉到法院,要求给付赡养费并提供住房。通过电话得知,胡某乙早年因疾病已经行动不便,生活都不能自理,而胡某甲也有八十五岁的高龄,这时,承办法官不再要求来法院办理应诉手续,而是确定时间,亲自驱车赶往务基镇青龙乡送达和做调解工作,期间,胡某甲要求追加在外务工的二儿子胡某丙为被告,等他春节回来再协商,胡某乙也不断诉说自己的困难,无奈之下,只能无功而返。春节前,胡某丙返回家中,我们再次前往,本以为会有一个好结果,可三人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对承办法官的建议方案也均不同意,眼看曾经的亲人为赡养老人反目成仇,承办人只好安抚双方情绪后,就地开庭审理。回来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后,依法作出判决,并且第三次巡回到务基镇青龙村给当事人宣判。

一起案件,三次巡回,在这案多人少的压力下,确实使用了较多的司法资源,但办案就是不仅要办对,更要办好,我们的目的是要化解矛盾,不是激化矛盾。

以上这两次亲身经历,只是这一年多以来这位老法官工作的一小部分,还有许许多多的案件让我深有感触,法院这个大家庭像他一样的法官有很多。作为一名法官,将法律作为自己毕生的信仰,把公平正义植入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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