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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书记员刘婧雯荣获2022年度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之星标兵称号
时间:2022-08-14作者:王 瑜 赫广慧 马吉成 阅读:118
        为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争先创优”、“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切实改进诉讼服务窗口部门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能力。日前,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宝清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书记员刘婧雯荣获2022年度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之星标兵称号。

        刘婧雯于2018年考入宝清县人民法院,利用业余时间通过了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考试,目前已在立案庭工作三年。自参加工作以来,她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紧紧围绕为群众服务、为法官减负的目标,以增强诉讼服务质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关于“一站式”建设的便民利民举措一项一项落到实处,努力在服务人民群众能力水平上取得更大实效。


        申请执行案件的审核是刘婧雯所负责的工作之一,面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在申请执行时遇到的申请执行书怎么写、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如何实现自己的权益等种种困难,她会想方设法地用法律思维、用“智慧诉讼服务”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制作了申请执行各类文书的模板、执行案件立案指引及流程图,“手把手”地指导、不厌其烦地释法明理,打官司不求人从立案不求人做起,增加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为进一步增加人民法院工作透明度,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自觉接受民众的监督,刘婧雯共开展31次公众开放日活动。面对参观群众她能熟练讲解诉讼服务工作内容,带领群众了解法院科技化、信息化水平的新发展,多角度体验法治文化,不断满足群众“了解司法、感受司法、监督司法、参与和见证司法”的司法需求。 
         付出总有回报,刘婧雯坚持不懈地努力和付出,得到了组织的认可,得到了群众的赞誉,得到了“诉讼服务之星标兵”荣誉称号。这将更加激励她履职尽责,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服务质量和效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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