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善勇 陈常林)为全面提升农村地区社会治安水平,夯实农村社会治理根基,宾县公安局发挥“一村一辅警”职能,于2月12日成功化解了一场因停车引发的邻里纠纷。
近期,家住糖坊镇本街的贾某和李某因为停车问题引发纠纷,双方进而发生争吵。糖坊派出所糖坊村村辅警李德权在得知情况后,本着“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原则,第一时间找到了双方当事人。原来,贾某和李某为邻里关系, 且分别经营蔬菜水果和农机配件,因正值开春,前来李某家维修农用机械的顾客较多,经常将车辆停放在贾某家蔬菜店门前,影响了菜店生意。李德权从邻里之间多年的感情、经营业主应该互帮互利等多种角度,通过“法、理、情”耐心劝说,最终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李某也表示将尽量告知顾客,将车辆合理停放,不影响贾某菜店生意。
村警搭建警民“连心桥”化解矛盾,从法、理、情的角度向村民做思想工作,有效避免了冲突事件的发生,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群众也对派出所“一村一辅警”的调解方式交口称赞。
责任编辑:天眼
(本文来自群众来信,其观点不代表人民法制维权网的观点,本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人民法制维权网提示
请你记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随时都是你坚强的后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 上一篇:黑龙江查哈阳农场:专班赴京考察学习 落实“伴飞”行动
- 下一篇:无下一篇